交通事故患者股骨骨折,在医院手术接合,一年多不能行走,家属怀疑医院医生在手术中犯了错误,有不可避免的责任,该怎么证明呢? 鉴定医院确实有责任吗?我们应该和医院商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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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事故中,骨折情况非常常见。当事人经常咨询的骨折伤害如胫腓骨骨折、腰骨骨折、膝关节骨折、髌骨骨折、胸椎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颅骨骨折、骨折导致截肢、肋骨骨折等。
骨折伤害属于人身侵权伤害,故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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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一方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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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当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但是不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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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