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被征收的,但是国家完工后的道路,房子的使用权还是自己的?土地是征用的,还是不是被征出的,剩下的土地还是他们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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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可能会涉及继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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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这一代是没有土地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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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土地补偿款归集体支配,你能分配到一定数额的补偿款,青苗费归你自己。剩下的土地仍然归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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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