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经济案件,要求律师支付律师费,案后,调解后,被告承诺给予时间,时间还没有给予被告,调解提出案件,法院将再次收费,还需要支付律师代理费吗?

2020-05-22 20:2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因此,制作好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意义。
    民事调解书有一审、二审、再审调解书的不同。调解书的效力是永久的,但是持有生效的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如果你在调解书生效的两年内未申请执行,则你将丧失强制执行的权利,但是并不代表你的调解书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 等法院开庭的传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被告可以以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抗辩,经人民法院审理成立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你好,要如何进行集体劳动诉讼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我搜集了一些资料,愿采纳
    一、劳动纠纷案件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起诉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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