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销售酒的,前些天我进了10箱泸州一高端酒厂的酒并销售给了一个客户,现在他怀疑这个酒是假的,并交到厂里化验,公安局的人来找过我(是公安机关授权了的在厂里的公安机构专为厂里办案),说化验出来是假的,但我没有见到我销售出去的酒和任何书面的化验报告(那货涉及到串货和低价销售,有案例,真酒硬被说成假酒的),我和客户签过质量保证合同,规定假一赔十,请问如果我的酒是真的硬被厂里说成是假的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的酒是假的,我也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货并销售了出去(我可以提供供应商签字的送货单据,并每瓶都抄了物流编码的)。这种情况我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我需要给客户按十倍赔偿吗?工商会怎样处罚我?我心里很纠结现在,请大家帮帮我

2018-09-30 06:1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只有符合侵权损害行为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其构成要件有四:
    一、损害事实的存在;
    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四、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者特别法上的规定应负责任的侵权行为。
  • 中国法律有对于货物运输中货物赔偿的规定。请参见《合同法》三百一十一条、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产品的使用人、消费人因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后果是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是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原因而由产品的生产者给予赔偿,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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