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岳父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大儿子是我小时候带来的岳母,我岳父现在无法治理的需要照顾,但大儿子不孝与老人断绝关系,不养老,这种情况。

2020-05-23 02:2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儿子不赡养老人,只能以老人的名义起诉儿子。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老人,老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的法定义务,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儿女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免除,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当一方子女经济状况不好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经济条件好的子女多支出点赡养费。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