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案件,公安只有嫌疑人的供述,没有直接的证据,犯罪嫌疑人退还赃物的案件检察会受理吗

刑事辩护
2020-05-23 08: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财物价值47600,已退还,对方已谅解,有可能不判实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恩,明白!犯罪嫌疑人为异地作案,在法律上讲,我能不能再到他居住地的公安部门请求帮助捉拿他。
  • 犯罪嫌疑人没被抓住,2个月后也能通过法院起诉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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