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怀孕6个月,怀孕初期怀孕2个月的病假,之后上了2个月的班,现在觉得身体有点累,想要请病假,我在职场工作了5年。 我这一年病假最长有多长,病假期间能被公司辞退?

妇幼权益
2020-05-23 08:57: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病假工资应该是多少?   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注意: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要了解更多劳动法相关法律经验,请点击:劳动法

  • 1、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2、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保胎不是疾病,医院开保胎假违法无效,单位只给7天病假符合法律规定。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不少企业错误地认为,劳动者生病没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其实,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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