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晚上也和平常一样吃完晚饭后老婆带着儿子出去就在门口溜达。邻居家的小孩也天天和我儿子一起玩。突然老婆说出事了。我当时就马上出去看后来看到邻居家的小孩右眼眉毛的地方摔破了,我就问怎么回事还有周围邻居也过来看问怎么回事,邻居小孩的母亲就说是我老婆踩到旁边的树枝他儿子走过去摔倒的,然后我老婆说是不小心碰到他摔倒的。碰的有点厉害小孩母亲都吓哭了。然后我陪他们去卫生院包扎,包扎完后小地方就是这样卫生院没有药拿只能明天来拿药打针,就押金100,我看情况就垫付了。回来后我又问整个过程,晚上我儿子在边上玩靠墙上有快类似门板一样的东西斜放着的。我儿子在那了玩在推那个东西。快要倒下来的时候我老婆看到了差点压到我儿子就快速走过去挡,刚好邻居家的小孩走过来碰倒我老婆的腿上摔倒磕到走廊上的大理石缺口的地方。右眼眉毛位置,缝了两针,当时老婆竟说是不小心撞到他的。我就火了,他撞你摔倒这就是他自己摔倒的,我就算陪他去卫生院包扎的话我就不应该给他垫付钱。我当时不清楚是什么情况认为是我老婆撞到他的。就去垫付钱了。现在是明天开药打针我应不应该去。刚开始不知道情况以为是我老婆把他碰摔倒的以为有责任就去垫付钱,现在是我去垫付钱了他们家会不会就以为是我们的责任了。实际情况上面也说了是他家小孩撞我老婆腿上摔倒。小孩的母亲也说是我老婆踩到地上树枝摔倒的,这样明天我还要陪她去卫生院看吗?大家帮帮忙这样问题责任在说里,应不应该陪她去医院看 包扎回来路上邻居夫妻两支支吾吾怪他母亲没看好孩子。也没说什么事情

2018-09-30 08: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综上看来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不可能直接一昧的算在某一方上。该由谁承担问题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判断,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过错责任,让有过错的一方来承担这个责任。
    如果超市存在以上所说的情况那就是超声责任,如果是因为监护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那就由他们负责。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全面赔偿原则,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小孩摔倒,如果超市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有水特别光滑等,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家长没有尽到法定的监护责任的,家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1、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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