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借了别人的钱,去赌博了,输了,借了钱,最后,人告诉他诈骗罪,问成立了吗? 现在公安机关抓人,公安机关向检查院起诉,检查院退回案件,说需要新的验证,现在应该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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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的借款即使债务人不还钱,在现实中很难被认定为诈骗犯罪,通常被定性为民事借贷关系,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钱。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打借条为幌子,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是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定罪的。
这主要看借款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否则即使虚构了部分事实借钱,最后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物无法偿还,还是应该属于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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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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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你所说已经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了,因为目前看不到全案证据,无法定性分析,建议来电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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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