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服装厂工作,我们提前两个月离开她,到期时他会让我们再做一次,付账单,钱不给我们,我妻子怀孕了,病了,她怎么处理他

2020-05-23 12:2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共有以下条款,是涉及到劳动者辞职的: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 和其他损失等。
  • 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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