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允许拐弯的街口,一辆电瓶车骑得很快,我停在那里明确没动,她自身撞上去,撞倒腿骨折,我带著孩,现场跌倒,但去医院检查没啥问题,她要我赔付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我想问一下,那义务在谁

其它
2020-05-23 17:3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仍不足的,由侵权人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无证驾驶的 可能会被拘留的
  • 医疗费赔偿具体有如下项目: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2.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2.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3.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3.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5.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5.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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