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在2005年喝醉了开车,当时我父亲37岁,只有我母亲,我14岁,我妹妹3岁,我弟弟2岁,直到现在醉了开车的人不付钱。

2020-05-23 17:3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醉酒驾驶造成车祸,受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酒后驾车撞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严重的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次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1000-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期间不能驾驶车辆;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5000元,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资格,拘留15天以下。
    另外,驾驶人有醉酒后驾驶行为的,不得申请A
    1、A
    2、B
    1、B2类别的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已经取得A
    1、A
    2、B
    1、B2类别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累记12分的,还会被降级处理。法律依据同上。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请勿酒后驾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