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已经破产清算了,现在公司被拍卖了,破产清算说现在法律上有新的规定,破产清算后资金满银行,剩下来再支付工资的话,我们的工资一点也拿不到。 律师的法律现在有这个规定吗?

监视居住
2020-05-24 01:4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
  • 根据我国法律,破产清算时,企业资产在优先清偿破产清算费用后,首先要清偿员工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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