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母7岁离婚了,我是由母亲抚养长大的,现在19岁了,我父亲三年前再婚了,从离婚还没有得到任何抚养,我现在能找到他养活吗?

离婚
2020-05-24 07:2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 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父母在法律上就对你没有抚养义务。
  • 你好,是的,满18周岁父母在法律上就对你没有抚养义务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