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抗诉案件算未决还是已决案件?求问。。。。。。。。还有新的分析上面关于刑法的溯及力中 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中 第三段 值得注意的第(2)点: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或者所犯之罪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句话是什么意思啊??那样的话不就违背了“从旧兼从轻”么????望大神指教  感激不尽啊

刑事辩护
2018-09-30 14:0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要看是否属于死刑立即执行了,要是是法官宣判的是死刑立即执行,就必死无疑了,要是宣判的是死刑,缓期2年或几年执行,一般都死不了了!只要在监狱的表现稍微好些,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然后表现好还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
  •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之后虽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但对其量刑,还要看犯罪动机,主观故意,事实犯罪的情节以及有无可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情节,因此,只要不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判处死刑。
  •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中国从建国到现在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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