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服装店上班.我是店长因招不到人.想辞职也要等很久.所以想自动离职.这样会不会被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2018-07-04 23:5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您好!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基于公平原则,您应赔偿单位招录您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对此问题,原劳动部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
    (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
    (一)项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另外,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您的档案和户口,此举乃违法行为,建议您与公司交涉或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或立即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从您叙述情况来看,仲裁时效可能有点麻烦),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立即采取劳动仲裁途径,如有疑问,可向本律师咨询。 以上意见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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