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6月份在东莞寮步买来一辆二手小货车,因沒有当地户口和居住证,现想卖新车,挂靠公司规定给合同违约金,挂证限期挂靠公司填的是到报费时间,由于不明白,就签了合同书,如今我该如何减少损害,我的二手车也就值几千块钱,合同违约金就需要4千

2020-05-24 13:3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主要看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方式与违约金的比例与数额,如果没有约定则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责任。
      没有约定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承担违约方式与比例,合同法规定是以实际损失为限高于30%法律支持,依此法规定你可能承担不了多少违约金,因为这样交易没有完成一般不会为对方造成什么损失,给千吧的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是开城的人,“买卖不成仁义在”则不会找你要违约金。
      即使将你的所交款按定金处理,那么担保法司法解释也只支持上线为标底额的20%(也可以是10%或5%),这样最多也不会超过
    1.1万元,多收部分应退返。
      先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卖车合同范文如下: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
    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   公司与公司签合同需要证件:如果公司相互之间非常熟悉,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签合同不需要),签字后盖上双方公司的章,就可以了;如果不熟悉,应当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要各自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签合同不需要)和签约人的身份证明,签字后盖上双方公司的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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