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企业签署进行一定劳动量的合同书,一个新项目一签,迄今已满十年,在居所自身交养老保险,企业保销社会统筹那一部分。我想问一下该企业假如不和自身再签订合同,自身能获得赔付吗?这十年工作年限在当地个人社保那里还能反映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4 15:1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辞职的,其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是不能全部扣回的,劳动者可以把社保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公积金与社保类似。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会被社保机构处罚,罚罚金。但是针对个人不存在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其补缴社保,以此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1、试用期时间应由劳动合同时间长短而定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第二月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否则,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双薪,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3、三个月没签合同,从第二月开始要求双薪,没缴社保,补缴社保
    4、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