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三年了,孩子四岁该怎么分酬,我们离婚

离婚
2020-05-24 15:1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你好,一般一人一个孩子,除非女方放弃抚养孩子。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情况。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本着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判决。子女在2岁以内的,原则上判决给女方,但也不绝对,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