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乙丙三个主体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以咨询为主的“天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专利出资,作价15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现金17万元出资。后来,由于资金紧张丙实际出资14万元。公司成立后,与A公司签订买卖冰箱的合同约定天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每台2000元的价格向A公司购买冰箱100台,A公司负责代办托运,天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A公司与7月18日通过火车运输的方式发出了该100台冰箱。天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A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1.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时候多少?理由是什么? 2.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什么手续?理由是什么?3.丙承诺出资17万元,实际出资14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理由是什么? 4.天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与A公司签订的冰箱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理由是什么? 5.天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月日传真告诉与A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2018-09-30 18:3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一般应当履行以下主要义务:
    一、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
    二、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
    三、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包装方式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托运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六、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
  •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托运人应按承运人的要求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的过错遗漏了重要情况,由托运人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需要办理审批手续而后才能办理货物托运的,托运人应向承运人提交经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托运的物品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应按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并标明名称、性质、有明白的书面防范说明书。《合同法》三百零七条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对于一般需要包装的物品,托运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包装,对于包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156条和61条的规定办理。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托运人有权拒绝支付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增加的运费。
  • 承运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在货物运输途中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