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后来把档案也弄丢了.当时上班也没有身份证,只有工作证.现在原来的单位已经变更了,也不存在了,我该怎么查找当时的养老保险.

2018-09-30 19:1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号与身份证号是对应的,一个身份证只能办理一个社保。
    社会保障卡的办理,因保障群体的不同,在流程上有所不同:
    (一)城镇职工首次办理社会保险卡的,应由用人单位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完参保人员投保登记手续的一定工作日后,再到所属的市或区级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一般需提供:
    1、参保单位经向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证明文件;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一般为1寸)。领取社会保障卡时,须凭《社会保障卡领取通知单》和领卡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城镇居民及学生首次办理社会保险卡的,应向所属社居委(村委会)或学校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申请表格,即可办理医保卡。
  • 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便员工同意不缴纳保险企业也必须为其办理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目前,只有养老保险个人待遇适合缴费工资额度挂钩的,缴纳的多,缴费指数就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虽然以前缴纳的低,现在高,计算待遇的时候要求平均指数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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