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轿车所有人A将其设定抵压权的自有汽车租给B使用,在租赁期间,A准备出售该轿车,先后与B、C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与C办理了轿车过户登记。租赁权人在使用汽车时,将车撞坏,送到D车行修理,由于未支付修理费,D修理行将该车留置。此时,轿车主人A突然病逝,其继承人E继承该车。设租赁权人B、买受人C、抵押权人、留置权人D以及继承人E都要求实现该轿车的权力,这些权利中的哪个权力优先实现。

2018-09-30 20: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定得有买卖合同,这是为了证明车辆的来源是合法的,房屋买卖与车辆是一样的,没有买卖合同是不可能给办理过户手续的。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汽车租赁合同承租方的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承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首先,承租人对租赁物车的抵押,因不享有物权而形成无权处分。如果抵押权人不知,则因为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如果抵押权人知道车系承租人无权处分,则不对抵押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转抵押行为也是无权处分,如果如果转抵押权人不知,则因为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原物权所有人不能请求返还原物。如果转抵押权人知道车系承租人无权处分,则不对抵押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也就是说,你对转抵押的行为一定是不合法的行为,要对原物权人(基于非善意取得)承担转抵押后的标的物的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要对承租人(基于善意取得)承担转抵押后的标的物的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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