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建筑工地的承包商。我的工人不知道木制品落在建筑工人手里,现在被砸碎的工人已经康复了,受伤的工人的医疗费用可以因为他们的不同而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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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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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如果是
劳务派遣的有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如果是雇佣工的不能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
如果没有签订
合同,但确实
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如果是没有资质的用人单位具体还要看双方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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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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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所谓的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进行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
劳动仲裁。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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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