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卖家。我8月5日去代理处卖房子。买家看到房子后,我签了房间合同,但是我没收押金,买家不得不要求我收10万元的押金,我没有给他银行账户,所以我想问问我是否现在不想卖,不是我的违约吗?

2020-05-25 10:4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购房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在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第1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第2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事项包括:

    (1).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卖房者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 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卖房者不按期交房;

    (4). 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 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另外,如果购房者觉得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一般有三种情况就可以退房了: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卖房者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购房者催告后的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近日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
    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双方订立主合同的担保,当该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由违反承诺的一方接受定金处罚。立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之前,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而违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的同时或之后,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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