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他已经缴纳了两年多的保险费,已经住院治疗恶性肿瘤,去保险公司支付赔偿,说当保险在购买保险前用疾病保险购买时,所以拒绝支付保险,我听说在合同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拒绝钦佩,不知道是否这样,谢谢。

2020-05-25 12:1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保险不赔的情况:
    情况1:私了不赔
    由于选择了私了,对于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等重要的信息无法判定,因此这部分损失也就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情况2:破坏现场不赔
    其实这种情况与私了有些类似,在不能明确判断和认可事故责任之前,破坏了现场并且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资料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法对于事故责任和原因进行认定,也就无法赔付。
    情况3:出险后再次行驶造成的损坏不赔
    出险后驾驶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不扩大车辆损失,如果在出险后继续行驶途中造成二次损失,这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
    情况4:定损前擅自修车不赔
    一些朋友在出险报案后,想尽快将个别问题修好可以继续使用车辆,这种报案后擅自修车可能会导致一些损失无法判断,因此会有一部分损失无法得到赔偿,这点需要特别注意。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通常来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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