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企改革,我是公司的合同制工人,在原公司工作了8年,现在不想和新公司签新合同。 我可以给你一年一个月的补偿吗?和新公司签订新合同待遇不会改变。 旧合同自动解聘会有没有赔款,有赔款怎么办?

2020-05-25 13:0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应当在结清社保费用后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不合理,应当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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