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她结婚了两年离婚了,婚前她带了个儿子(私生子)到我家,婚后他们母子的生活都是由我承担。她还要我找我舅借了几万块钱说做服装生意,结果生意没赚到钱亏了。离婚时我希望我们能够复婚,就没签订关于财产的问题。现在离婚后才两个月她就快和别人结婚了,我觉得我和她复婚没指望了,可以要求她补偿我现在的债务和对她儿子的抚养费用吗?

离婚
2018-10-01 06:0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如果能够确定为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的,则依法应当又双反进行共同承担,在离婚时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可以约定债务承担的具体方法,但是该协议通常只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能够对方债权人,而且该协议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双方不能够就债务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依法申请离婚诉讼,来让法院就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依法作出判决。
  • 界定一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法定标准是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举证证明。如: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