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不小心用机器弄到了手指,指甲摔断了。 那时我只是想治好手,没有工伤和保险。 工厂主任说第一天是工伤事故,第二天说要私事也不在乎。 想商量。 我报告了工伤事故。 此外,我的伤情多少都可以陪伴,工厂和我在一起的有1200人

2020-05-25 17:0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6、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是遭受的职业伤害,未订立合同应当认定为工伤。
      是否订立劳动合同与工伤认定无关,只要是存在劳动关系,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无论是否订立合同,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 1、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由此可以推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工伤赔偿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了。劳动者之所以愿意选择私了,最大的好处就是时间短,比较容易拿到钱,成本低,但是工伤私了对劳动者极为不利。
    为彻底解决工伤赔偿争议,工伤事故后,尽量通过法律程序鉴定伤残级别,签订赔偿协议时,注意协议内容和措辞,安排见证人,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有效,杜绝日后一方反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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