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商丘农村户口,现有一女儿十岁,又要了第二胎,问还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吗?如果要交是交多少?

2018-10-01 06:5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这是因为虽说目前已实施两孩政策,但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如果是违反了当时的生育政策,还得接受处理,不会因为目前实施两孩政策了,当时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就变成了合法。
    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修改决定》没有溯及力。其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应当适用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 。
    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 产假期间,不管一胎还是二胎,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 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 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仍由用人单位补足。
  • 单独子女离婚后生了二胎,后又复婚,是否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再婚夫妻一方生育子女而一方未育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双方均生育子女但不是监护人的,依据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生育。
    只要不符合一胎的规定,是要缴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如果有户口或者直接一个到户籍管理部门报户口,这一个不要经过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 ,只在户口本上有,这样就不会涉及到超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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