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此人39岁,是分公司正式员工,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突发脑出血,后被同事发现急送当地医院,经抢救8-10个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亡范围吗? 如果属于请具体说明下,并且按工伤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说法? 供养亲属中:配偶(38岁)及孩子(12岁)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范围吗?【配偶父母均不在】 一次性工亡最高补助金能达到多少?

2018-10-01 07:2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不能作为死亡职工遗产对待,其领取顺序为:
    1.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
    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
    子女、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其他供养亲属、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
  • 供养亲属抚恤金额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供养亲属抚恤金额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本人工资的30%供养亲属抚恤金额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额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抚恤金按国家相关规定:  
    1.抚恤金不纳税。  
    2.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3.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  
    4.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5.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  
    6.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抚:的意思是爱抚,物质祢补精神的抚慰;慰:的意思是安抚招纳或接纳安慰】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
  •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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