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结婚时以双方名义借的债务,男性单方面与其他投资使用,女性没有偿还能力,现在离婚债务由夫妇共同偿还吗?

离婚
2020-05-25 20:1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可以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人,约定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判决。
  •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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