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工作了一个多月,昨天被上司辞退了。 上个月6号上班的班,说是6点下班,每天加班到10点了。 现在上司只给我上个月的工资,本月的工资没给,加班费也没有

2020-05-25 21:3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工资即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 只要加班了的,那么单位就要支付工资,即便员工走人了的。
  • 你好,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要支付工资的,并且包括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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