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因夫妻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要离婚,女儿8岁,女儿从生下来满月后,都随我妈(外公外婆)生活,我老公也没固定每月给我妈抚养娃儿的费用,我每个月的工资都是用生活费,寄回家给娃儿和父母用,我老公的工资就交房租600元,其余的都存起来,现在离婚我们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我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8-10-01 08:3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以及双方是否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2周岁的以下的小孩原则都是归女方抚养,2岁—10岁小孩根据男,女双方更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的原则确定抚养权,10岁以上需要参考孩子本身的意愿。
  •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的分配协商,但是如果一方能够通过举证的方式证明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时,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要求对方给予自己一定的赔偿,或者请求法院在财产分割上使对方少分一部分。

  • 1、只要是婚内取得的财产,没有另行约定的,会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主张平均分割;
    2、若能证明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其会少分甚至不分;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