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不偿还,法院找不到被告人,不能签字。 被起诉后传唤到法院一个月了,但一直没有找到被告人。 法院打电话通知被告人,但被告人一直在法院没有发票。

2020-05-26 06:1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起诉。
    2、如果协商不成被起诉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
  •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聘请律师参与法庭答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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