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程序还没有讨论过,有一个孩子,超过15个月,孩子跟着他的母亲,孩子的母亲没有给任何男人接孩子,孩子现在病在医院,现在可以起诉孩子的母亲?把孩子带回男人的家中照顾!

离婚
2020-05-26 06:5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年龄满10周岁,以孩子为原告,你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
  • 你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你的优势是工作同样稳定,又是教师,虽然没有房子,但不是主要问题,且小孩一直你带到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