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去法院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东西,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
2018-10-01 09:3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子女抚养权起诉程序: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配偶下落不明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对方失踪或死亡,证实两者其中一项,就可依法离婚。公民下落不明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4年,可申请宣告死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