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咖啡店打工15天。 请了两天假,身体不舒服,不能工作了,辞职了。 我选择这13天你有工资吗?。 最重要的是没有合同,有每天的签名,除此之外没有别的。

其它
2020-05-26 15:5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违法表现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确立的初始阶段,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后的合同条款,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了解和熟悉的劳动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特殊时期,具有法律约束力,需劳资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背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劳资双方,特别是资方往往在试用期上有违法表现。

  • 1、具体请电话咨询王利平律师;
    2、请记下王利平律师电话,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电话咨询王利平律师。
  • 是有工资 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