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我有个女性朋友(a)怀她男友(b)的孩子已经两个月了,正打算去拿结婚证时(手续办到一半),婚检发现女方有大三阳(乙肝)。男方父母知道后,坚决反对结婚。而她男友b也听从他父母的话,提出跟女方分手,连孩子也不要了,这样对女方造成很大的伤害。现在女方想从法律上讨回一个公道,请问该怎么处理呢?非常感谢。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p>我有个女性朋友(a)怀她男友(b)的孩子已经两个月了,正打算去拿结婚证时(手续办到一半),婚检发现女方有大三阳(乙肝)。男方父母知道后,坚决反对结婚。而她男友b也听从他父母的话,提出跟女方分手,连孩子也不要了,这样对女方造成很大的伤害。现在女方想从法律上讨回一个公道,请问该怎么处理呢?非常感谢。

2018-07-05 03:2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有两种方法: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2.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 导读:2015年办结婚证需要婚检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小编认为很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婚检?待了解完毕之后便可以知道到底应不应该进行婚检。  什么是婚检?  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  婚检的必要性  婚前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进行的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是对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  婚检是否是强制性的?  婚检并不是强制性的,采取的是自愿方式,并且是免费的。但是,如果想要优生优育,建议进行婚前体检。  相关知识扩展:  婚检检查的项目  必查项目:  
    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  
    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  
    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  自选项目:  
    1、肺功能。一般拍X光胸片即可。  
    2、心功能。一般的心脏病做心电图即可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可做心脏彩超。  
    3、血糖。验血查是否有糖尿病。  
    4、血压。验血查血压是否过高或过低。  
    5、内脏。做B超可查肝、胆、胰、脾、肾是否异常。  
    6、血液。抽血查肝功能、肾功能是否正常。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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