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公司签了一份三年合同,但是我只工作了一个月,这个月试用期,我提出辞职,但是说要扣除违约,不训练,不保密协议。我需要支付违约?如果公司强行扣除怎么办?

2020-05-26 16:5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劳动者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二)扩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按照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没理由扣你的工资,但是一般你离职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你要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无权扣留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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