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2007年6月向别人借了6万元,月收入为1分5分,租期为1年。 之后,分几次偿还了本金的6万(不在一年以内)。 当时没有偿还利息,借方没有收回。 目前债权人要求借款日偿还8万元利息。 不合理有法律效力吗?朋友必须还8万元吗?

2020-05-26 17:0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 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 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 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 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 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 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 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 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 你好,民间借贷是可以设置利息的,但不能超过银行的四倍,否者超出的部分无效。
  • 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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