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8年4月因职务侵占罪,被我们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2011年12月7日我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拘留,于2012年1月6日取保候审,我想问问各位像我这样算不算是累犯,还有机会被判处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8-10-01 10:4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应当,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在接到审查批准逮捕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综上,犯罪嫌疑人自被拘留之日到批准逮捕之日最多可被拘留37天。

  • 1、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决实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大多情况下还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开庭审理,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被收监。
      
    2、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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