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了,我老婆是广东人,现在去我们乡政府去办准生证,他们说要女方办个没结婚没生孩子的证明,法律有这条规定吗?

2018-10-01 11:5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还是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

    2、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宝宝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
  • 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办户口可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非婚生育违反法律,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不能以私生子为由拒绝给孩子落户口
  • 要看这种同居方式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构成事实婚姻,两人就是合法夫妻关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两人一起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如构不成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两人就不是夫妻关系。
    两人分手,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孩子抚养权需要一起协议归属,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具体额度和支付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