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友快结婚了。房子是他们家买好的,但是装修钱是我们家付了30万左右。本来希望房子加我的名字,但是现在知道房子是他爸爸的名字,如果过户给男友,听说要交很大一笔过户费。他们家应该也不会同意的。那么我应该如何做这个婚前财产公证?如果让男友现在给我写一张借条之类的,表示他当初确实借了我30万装修,一旦双方关系破裂,他有义务将此笔费用退还给我。这张借条会有法律效应吗?还是必须由他爸爸写?

2018-07-05 04:1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
    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已开始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但当事人在公证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在约定的时间上,有的人就顾名思义,以为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必须在婚前办理,婚后就不能办了。其实,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的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下面为您介绍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  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三)与协议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收益权等权益的证明、财产清单;  
    (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关于财产的范围问题,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如果是不知道该怎么约定,可以先咨询律师再决定。

  •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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