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当年和我妈妈因为第三者插足离婚之后,离婚证一直在我妈妈那里放着。2001年爸爸因为看在第三者生了孩子的份上,勉强同意办理结婚证。结婚手续全是后妈去办的,我爸只看了一下,签了个字(他现在不记得当时是签得什么文件,只记得上面写的他的婚姻状态是未婚,并且那个时候他的离婚证还在我妈妈手里。)后妈找熟人去办的结婚证,并且我爸不在场。现在我爸想跟后妈离婚,想问下这段婚姻可不可以申请无效?如果不能的话,那要怎么办呢。

2018-07-05 04:2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感情破裂的夫妻,如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相关事宜,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 新婚姻法第2条、第5条、第6条、第7条规定了结婚条件。因此,男女结婚违背这些条件之一的,所缔结婚姻依法应为无效。新婚姻法第10条、第12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具体原因和法律后果。
    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重婚的;或者相互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一方或双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或者一方或双方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的,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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