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火锅店,合同上写着会员费53,000年,30,000年,但经营不到6个月,生意不好,不想做,可以退还押金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5-27 0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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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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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方已经违约,至于是否属于欺诈,应当综合分析并且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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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