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一个宅地有个女儿和弟弟,现在已婚生了孩子,我丈夫的户籍也近了,现在和父母分居,如果没有多馀的宅地,还是分居比较好吧?

2020-05-27 10:1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享受该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并且是当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否则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 一个小孩抚养权是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原则来处理的,你可以主张小孩抚养权。
  • 一个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争抢抚养权,以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如果双方都不要抚养权,法院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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