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上午8点左右生病了,营救后回到医院,第二天10点30分在家中昏迷,送到医院营救,12点30分营救无效死亡,可以视为工伤吗?

2020-05-27 12:1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的不算工伤
  • 在住处因职业病导致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亡。 具体认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 具体认定要看死亡原因,一般来说如果是工作原因比如职业病发作致死的可以认定为工亡,如果是其他不属于工作上的个人原因的,不认定为工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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