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2月我们租了一间没有厨房的房子,当时经纪人说夏天可以在外面做饭,房东没有反对。但是现在房东没有让它,也没有承认。合同没有写这个。我们不想租房,想让房东退还押金。但房东没有在合同中写日期,拒绝退还押金。我有电话给经纪人,中介人承认,我应该这样做。

2020-05-27 13:0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租房合同未到,提前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处理流程: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2、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
    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
    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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