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孩子的住所,学校里的学生太挤了,以致于拒绝了。我请求我的熟人帮忙找一段关系,校长同意春节来容纳孩子们,但是我离婚了,我带孩子们去哪里工作,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27 16:2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 你好,上户口所需材料 有: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