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拘。我请了个刑事辩护律师,说碰面要3000元,如今刚过37天,说成劳教所。我觉得让刑事辩护律师再跟被告方碰面,还必须掏钱吗?我已经请了两个刑事辩护律师,假如想再找律师行吗?

刑事辩护
2020-05-27 20:2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用刑事强制措施来代替;如果是刑事拘留,也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以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可以的,签订委托辩护协议即可
  • 可以的,请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